楚天都市報訊 □本報記者謝玲 實習生鄧龍
  武漢市急需專業目錄
  A工學類
  材料、機械、儀器儀錶、能源動力、電氣信息、土建、水利、測繪、環境與安全、化工與製藥、交通運輸、輕工紡織食品、實用技術類
  B經濟學類
  商業經濟、網絡經濟、旅游經濟、工業貿易、汽車貿易、企業商務、商業貿易
  C管理學類
  市場營銷、物流管理、會展商務、商業管理、商務管理、商務助理、電子商務、酒店(飯店)管理
  D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專業
  昨日,武漢市人社局發出通知,將通過五項舉措促進2014年高校畢業生在漢就業創業,其中包括:大力吸納引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;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和小微企業就業;放寬落戶條件,實施寬鬆的就業創業流動政策;加大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力度;加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。
  其中規定,“985”、“211”等重點院校願意來漢發展的畢業當年內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,可先落戶後就業。
  就業落戶政策放寬
  此前,武漢市已經放寬對畢業超過2年的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(詳見本報6月13日報道)。
  值得註意的是,對於畢業2年之內的大中專畢業生,此次進一步放寬了自考、成教畢業生的落戶政策,方便他們在漢就業創業。
  通知規定,在武漢地區參加高校自學考試、成人教育併在武漢落實就業單位,屬非武漢生源、年齡在30歲之內、取得本科學歷獲得學士學位後半年內的畢業生,可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。
  武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此次調整雖然增加了年齡限制,但將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的時間限定,從之前規定的“畢業當年內”調整為“取得本科學歷獲得學士學位後半年內”,對於自考、成教畢業生而言,政策更加寬鬆,也更加人性化。因為部分自考生、成教生拿到畢業證時,不一定同時拿到學位證,畢業當年內不能落實就業單位。
  人才流動手續簡化
  通知取消了已就業畢業生變更就業單位的改派手續,畢業生到市畢業生就業部門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後,再流動時不再辦理畢業生改派手續,均按人才流動(調動)程序辦理;取消畢業生轉正定級手續,辦理人才流動(調動)手續時,不再將轉正定級手續作為必備材料。
  被武漢市招錄為公務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,且不符合按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或不具備調配條件的人員,檔案在政府所屬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理。辦理調動手續時,其檔案內的《畢業生就業報到證》不再作為調動的必備材料,工齡按簽訂勞動合同、繳納社保的年限計算認定。
  武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武漢市今後將進一步放寬人才流動的相關政策,讓人才流動程序變得更加簡便。
  而對於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畢業生,符合以下條件的,按照“武漢市畢業生就業工作程序”辦理就業落戶手續:畢業2年內在武漢市就(創)業(含新城區生源在中心城區就業)的普通高校畢業生;普通中專學校,屬新城區生源在中心城區落實就業單位,畢業2年內的畢業生;非武漢生源在武漢落實就業單位,屬武漢地區普通中專學校,併列入武漢市急需專業目錄範圍(見附表),畢業當年內的畢業生。
  引進人才力度加大
  據瞭解,“985”、“211”等重點院校願意來漢發展的畢業當年內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,可先落戶後就業,先與武漢市人才中心簽訂協議,由人才中心幫其辦理集體戶口,等其就業後再根據個人需求決定是否遷走。還可與市、區人才服務中心簽訂“人才儲備協議”。
  對在漢企業就業並符合武漢市緊缺技能人才條件的大、中專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,可按程序辦理畢業生就業和人才引進手續;對來漢創業、就業的回國留學人員,只要符合相關規定,就可辦理就業創業相關手續。
  五項新舉措的相關細則,可登錄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、武漢畢業生就業網查閱。
  (原標題:重點院校應屆生可先落戶後就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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